哲弗智能赴港IPO 五项事项待补充说明

览富财经网讯:7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5月4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哲弗智能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哲弗智能)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五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3)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四、请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